為進一步加快酒泉紅沙梁煤炭資源項目開發建設,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編制與組織人事管理辦法》規定,面向社會公開和集團公司内部選聘窯街煤電集團酒泉天寶煤業有限公司或資産運營公司經理、副經理。現就公開選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1.窯街煤電集團酒泉天寶煤業有限公司或資産運營公司經理1名(中層正職管理人員);
2.窯街煤電集團酒泉天寶煤業有限公司或資産運營公司副經理3-4名(中層副職管理人員)。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具備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和對黨忠誠、勇于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好幹部标準。
2.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較強的業務能力,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崗位實際,卓有成效開展工作。
3.富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熟悉現代企業的組織運作模式和煤礦安全生産管理,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
4.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業績突出,群衆公認。
(二)基本資格
1.窯街煤電集團酒泉天寶煤業有限公司或資産運營公司經理1名(中層正職管理人員)。
年齡、性别:52周歲以下(1969年6月1日後出生),男性。
學曆:原則上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采礦工程、安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等相關專業,特别優秀的适當放寬。
工作經曆:熟悉煤礦項目建設管理,具有獨立工作能力和外協能力,從事煤礦項目建設或礦井采掘、技術、安全管理,或市場營銷、籌融資工作5年以上,擔任同層級副職2年以上,未滿2年的在同層級副職崗位和下一層級正職(正科級)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具備勝任崗位的管理知識和管理經驗。
2.窯街煤電集團酒泉天寶煤業有限公司或資産運營公司副經理3-4名(中層副職管理人員)。
年齡、性别:48周歲以下(1973年6月1日後出生),男性。
學曆:原則上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采礦工程、安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等相關專業,特别優秀的适當放寬。
工作經曆:熟悉煤礦項目建設管理,具有獨立工作能力和外協能力,從事煤礦項目建設或礦井采掘、技術、安全管理,或市場營銷、籌融資工作5年以上,擔任同層級業務主管3年(正科級)以上,未滿3年的在業務主管(正科級)崗位和副業務主管(副科級)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具備勝任崗位的管理知識和管理經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影響期或者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選聘程序
公開招聘采用發布通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能力素質測試、體檢、考察、公示、決定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采用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同時進行的方式,報名人員填寫《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公開選聘中層管理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以“姓名+所學專業+學曆+報名專業崗位”(例:張三+采礦工程+本科+酒泉天寶煤業公司副經理崗位)為主題發至937325394@qq.com,聯系電話18693080182。
1.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6月15日。
2.報名地點: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組織部。
3.報名有關材料: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學信網,注冊打印)、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先進個人榮譽稱号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2寸照片兩張。
(二)資格審查
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三齡兩曆”等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通過資格審查。
(三)面試考核
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能力素質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素質能力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面試采取競聘職務陳述、答辯、寫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判斷、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專業能力、解決問題和寫作的能力等,測試應試者對選聘崗位的适應程度;寫作能力測試當場随機出題,以半個小時為限,撰寫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字材料,由面試評委按百分制打分,占面試成績的30%。面試後每個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現實表現情況等。根據考察結果綜合分析比較後,組織人事部門擇優提出拟聘任人選建議,提交集團公司相關會議研究決定。
(五)體檢
組織考察人選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标準參照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新職工體檢相關标準執行。
(六)公示
經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在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網站和融媒體中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入職(調動)手續,簽訂聘用協議和勞動合同。聘用者聘期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綜合考核勝任現職的,繼續任職;不勝任的,解聘試任職務并解除勞動合同。
(八)待遇
薪酬待遇實行年薪制(30-60萬元∕年),具體執行《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辦法(修訂)》和《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年度經營業績(工作目标)契約化考核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九)監督
公開選聘工作嚴格按照“公平、公正、競争、擇優”的原則進行,通過電視媒體提前發布公開選聘信息,集團公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歡迎社會和企業廣大職工群衆監督。
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